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广东地区铁路到达旅客连续5日超130万人次******
中新网广州1月31日电 (郭军 胡靖 郭静)记者1月31日从广铁集团获悉,当日春运进入第25天,广铁预计发送旅客158万人次,同比2022年春运增长29.5%,恢复到2019年春运同期的99%。
当日,广东地区铁路发送旅客81.5万人次,湖南地区铁路发送旅客58.6万人次。广东地区铁路到达旅客连5日超130万人次,当日到达旅客134.8万人次,其中广州南站到达40万人次,广州站到达9.1万人次,深圳北站到达27.4万人次。
据广铁集团客运部介绍,今年节后春运,务工流、探亲流、学生流叠加,预计元宵节后将迎来春运节后第二个客流高峰。根据售票预售情况分析,2月6日,广铁集团旅客发送量峰值预计超120万人次,为2022年节后客流最高峰的八成以上。
广铁集团根据铁路12306车票预售和候补情况,精准有序做好运力梯次投放。重点对前往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的返程旅客,采取扩编、加挂、启动热备车底、加开夜间高铁等多种扩能方式,保障旅客出行需求。
1月31日,广铁集团开行1451对列车(含1244对动车组列车),其中加开379对列车(含304对动车组列车)。此外,为满足务工旅客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当日增开长沙至深圳T8305次、K6623次两趟普速列车等75趟普速列车。
广州南站、广州站、深圳北、长沙南等车站,优化旅客进站、候车、检票、上车、乘车、出站流线,加强客流密集场所和关键部位的旅客组织,确保旅客乘降安全有序。广州地铁部分线路站点延长75分钟营业时间,公交车部分线路延长至凌晨1点,出租车服务至最后一班高铁到达后20分钟,为旅客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实施“兜底”疏运保障。
余票信息方面,截至1月31日,湖南、广东地区前往以下方向还有余票:湖南地区长沙南站至郑州、深圳、省内短途等方向尚有余票,长沙南至上海、杭州、宁波、广州等方向有少量余票。
广东地区广州南站至潮汕、长沙、武汉、贵阳、南宁等方向尚有余票,去往北京、上海、杭州等方向票额紧张;广州站去往上海、杭州等方向票额比较紧张,其余方向票源充足;湛江西站去往广州、深圳等方向票额较为紧张。(完)